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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
时间:2020年08月15日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点击: 加入收藏 】【 字体:

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

 

县、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  为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,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,精准对接群众需求,根据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》(皖政〔202017号)要求,市政府决定,2020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新增4项民生工程

  (一)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。根据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,在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同时,因地制宜,建管一体,采取适当模式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,加强粪污废弃物收集、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管理,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。

  (二)出生缺陷防治。围绕《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》和“健康安徽2030”规划纲要,在全市所有县区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、孕中期唐氏血清学三联筛查以及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等,促进全市产前筛查率稳步提高,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,提高出生人口素质。

  (三)智慧健康建设。围绕《健康中国行动(20192030)》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,在继续推进“智医助理”基础上,加快“智联网医院”建设,面向基层医疗打造人机协同的诊疗模式,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。建设“安康码”综合服务平台,统筹推进电子健康卡、社会保障卡、医保电子凭证与“安康码”互联互通,推广更多场景的长期广泛应用,为居民正常生活提供便利,为加强个人健康管理提供支撑,推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。

  (四)食品安全工程。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要求,为加强食品检测能力建设,防控食品安全风险,在乡镇和社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建设,构建食品安全初级“过滤网”,有效履行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
  二、完善5项民生工程

  (一)城镇老旧小区改造。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,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,将老旧小区智慧安防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。

  (二)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。根据国家统一部署,实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。

  (三)义务教育经费保障。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冬季取暖工作,将大别山革命老区(枞阳县)中小学采暖保暖工程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内容。

  (四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。根据国家统一部署,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%,将普通本科、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。

  (五)文化惠民工程。鉴于农家书屋已稳步推进,转为部门日常工作。继续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开放、文化信息共享工程,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文化活动、农村体育活动。

  三、调整和退出6项民生工程

  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独立项,农村污水、垃圾治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统筹实施,农村环境“三大革命”不再单列。智医助理纳入智慧健康建设统筹实施,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健全机制,转为部门日常工作,智慧医疗不再单列。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机制已健全,现已常态化运行,退出民生工程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宁救助、社区管理服务提升工程和创业就业人员购(租)房补贴3项市级民生工程转为部门重点工作推进。

  四、继续实施25项民生工程

  继续实施“四带一自”产业扶贫、党建引领扶贫、资产收益扶贫、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、农村危房改造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、贫困残疾人康复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、美丽乡村建设、就业创业促进、农村电商提质增效、技能培训提升、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、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、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、学前教育促进、水环境生态补偿、水利薄弱环节治理、棚户区改造、民生保险(含困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)、妇幼疾病筛查工程等25项民生工程。

  五、工作要求

  (一)聚焦短板领域。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,聚焦困难人员救助、“四带一自”产业扶贫、美丽乡村建设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、就业创业促进、智慧健康建设等项目,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、重点群体就业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民生短板。

  (二)强化资金保障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,坚持尽力而为、量力而行,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,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的作用。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,重点保障改善民生领域的投入,兜牢“三保”底线,确保民生工程资金足额安排到位,不留缺口。

  (三)精准高效实施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项目化实施、精细化管理的思路,在工程类项目规划设计、招标采购、建设监理、竣工验收等方面加强过程管控,在补助类项目审查把关、评审认定、补助发放、报销补偿等环节精准组织实施,积极提升实施质量,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。

  (四)严格绩效考评。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,全面开展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估评价,积极构建起事前绩效评估、事中绩效管控、事后绩效评价的绩效管理体系。继续深入开展人大政协巡视、审计监督、财政监督、民意调查等多层次督查监督活动,进一步健全完善民生工程月度考评和年度考核工作,不断提升民生工程实施绩效。

  (五)巩固建后管养。进一步完善落实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工作职责,确保项目管护责任、管护人员和管护资金落实到位。统筹考虑政府事权、产权归属、项目特点、经费来源、受益群体等因素,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,充分发挥市场作用,合理确定管养主体,分类明确管养模式,保障落实管养经费,全面提升管养水平和质量。

  (六)压实各级责任。各级各部门要将民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,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。市财政局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职责,各项目市直主管单位履行主管职责,县、区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职责,对照目标责任书,强化责任落实、作风建设和跟踪问效,坚决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经得起历史、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民心工程。

 

(作者:佚名编辑:fxb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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